最高法院在前陣子首度對以GPS定位辦案的違法性表態,一直以來都有坊間偷裝GPS在他人車底,取得他人定位追蹤資訊的案例,究竟偷裝GPS取得他人定位是否合法?合法性對檢方偵查會有什麼影響?一起來看看最高法院怎麼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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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院在前陣子首度對以GPS定位辦案的違法性表態,一直以來都有坊間偷裝GPS在他人車底,取得他人定位追蹤資訊的案例,究竟偷裝GPS取得他人定位是否合法?合法性對檢方偵查會有什麼影響?一起來看看最高法院怎麼說!
實務上,常有嫌疑犯在遭警方搜索取得犯罪證據後,才被警方要求在搜索筆錄上簽名,表示先前的搜索係經過其同意所為之,等等!這樣不會有問題嗎?被搜索人若事後在警力壓迫下不得不簽字,雖書面上所載可理解為先前搜索係經被搜索人真摯同意,不過回歸事實面,可以發現這樣似乎怪怪的,如此以來,「同意搜索」會不會變成檢警為了辦案便利而操弄的工具呢?
2017年8月18日,世界上首家互聯網法院在中國誕生,座落於杭州,雖中國在發展法律科技、金融科技等新興技術的腳步本就踏地積極、走地大步,不過「互聯網法院」這樣的新概念還是讓人感到十分驚豔,這代表與爭端有關的一切程序面、實體面問題都能在網路上解決,背後需要多少的技術種類及技術含量才有辦法支持,難以想像。互聯網法院是如何運作的?一起來了解!
有家食品加工廠使用非食品級原料製作食物,遭到檢方起訴違反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」,不過第一審與第二審法院都判被告無罪,為什麼用非食品級原料做熱狗會被法院判決無罪呢?是否感到匪夷所思?一起看看法院的判決理由是什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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